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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黑水发[2020]29号
作者:   来源: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0-04-20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北大荒农垦集团,省监狱管理局: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114号)相关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0年度全省注册登记的98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责任人名单。按照要求,水利部已将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在水利部网站进行公示,我厅已将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各地要按照已公示名单,及时告知责任人本人,提出履职建议,切实担负起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责任。同时,要及时印发文件明确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职能作用。

二、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农垦、森工、监狱、戒毒、住建、交通等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主管部门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度汛安全的监管,督促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推进水库维修养护、汛前检查等工作,5月底要完成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并进行演练,消除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度汛安全。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大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并明确问责力度要比去年更大,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逐级通报直至省政府,我厅也将参照水利部做法,强化问责,顶格问责,层层追责,级级通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传导压力,发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高全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人:厅河湖运管处 王聪

联系电话:0451-8262008913654540228

电子箱:hljsgc@126.com

 

附件:1.水利部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水运管〔2020〕53号)

2.黑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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