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第79号)要求,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了嫩江、呼兰河、牡丹江、倭肯河、山口水库健康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河湖名称 评价结果 嫩 江 健 康 呼 兰 河 亚 健 康 牡 丹 江 健 康 倭 肯 河 不 健 康 山口水库 亚 健 康 公告时间:2022年8月3日至9日 联系电话:0451-82622455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