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决定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特此通知。 水利部建设司 2021年3月2日
上一篇:关于《黑龙江省水利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黑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的解读
下一篇: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